集卡车轴重检测秤便携式轴重称**-100吨价格
九津交通设备厂———
集卡车轴重检测秤便携式轴重称**-100吨价格
须经公司技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并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方能出厂。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的主要内容:
a) 计量管理标志, 包括产品型号命名、 计量单位等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b) 计量性能标志, 包括车载式汽车轴重仪的准确度等级、 分度值、 **秤量、 **小秤量应符合 的要求
计量性能要求
5. 1. 1 计量单位
车载式汽车轴重仪使用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或吨(t) 。
5. 1. 2准确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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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2. 1轴载荷的准确度等级
轴重仪轴载荷的准确度等级划分为2个等级, 用符号表示为: E、 F。
5. 1. 2. 2整车总重量的准确度等级
轴重仪整车总重量的准确度等级划分为2个等级, 用符号表示为: 5、 10。
5. 1. 2. 3准确度等级之间的关系
轴载荷的E级: 对应整车总重量的5级;
轴载荷的F级: 对应整车总重量的10级。
5. 1. 3静态技术指标
静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值。
表 1 静态技术指标
载荷 m (用分度值 d 表示)
**允许误差
**检定 使用中检验
0≤ m ≤50 ±1. 0 d
±2. 0 d
50≤ m ≤200 ±1. 5 d
±3. 0 d
200≤ m ≤1000 ±2. 0 d
±4. 0 d
5. 1. 4 动态技术指标
5. 1. 4. 1车辆轴载荷
5. 1. 4. 1. 1 双轴刚性参考车辆的**允许误差
对于双轴刚性参考车辆, 动态称量的轴载荷示值与静态轴载荷的约定真值之间的**差值不应**过以下
的百分数:
E级: ±2. 0%;
F级: ±4. 0%。
5. 1. 4. 1. 2 其他参考车辆的**允许误差
对于除双轴刚性参考车辆之外的其他所有的参考车辆, 动态称量的轴载荷示值与轴载荷修正平均值之
间的**差值不应**过以下的百分数:
E级: ±4. 0%;
F级: ±8. 0%。
5. 1. 4. 2 车辆整车总重量的**允许误差
动态称量中整车总重量示值与整车静态称量确定的车辆总重量约定真值之间的**差值不应**过以下
的百分数:
5级: ±2. 5%;
10级: ±5. 0%。
5. 1. 5 分度值( d )
车载式汽车轴重仪所有的显示指示装置和打印装置均应具有相同的分度值, 和以1×1O
k 、 2×10 k 或5
×10
k 为形式表示的质量单位, 其中 k 为正、 负整数或零。
5. 1. 6 分度数
车载式汽车轴重仪的**小分度数为50, **分度数为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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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7 **小秤量
车载式汽车轴重仪的**小秤量应不小于10 d 。
5. 1. 8 显示装置和打印装置的*性
车载式汽车轴重仪的显示和打印的称量结果**须准确、 **; 对同一称量, 显示值与打印值应是一
致的。
5. 1. 9 温度和湿度
温度在-10℃**+40℃范围内, 相对湿度不大于85%的条件下, 车载式汽车轴重仪应满足5. 1. 3的要
求。
5. 1. 10 供电电源
使用交流电源(AC) 的轴重仪, 当电源发生偶然性中断或转接到应急电源时应具有保持原有计量信
息的功能, 电压在-15%**+10%标注电压范围内变化时应满足相应的技术指标。
使用直流电源和电池供电(DC) 的轴重仪, 电压值在标称电压**标称电压+20%的范围内变化时应满
足相应的技术指标, 当电压降到低于**厂规定的**小值(**电压) 时应有欠压指示。
应正常接通车载式汽车轴重仪标称使用的电源, 且大于或等于**厂规定的预热时间。 在每一试验
项目期间应保持通电状态。

5. 1. 11 **
车载式汽车轴重仪在经受**时, 应具有下列性能:
a) 不出现显著**误差;
b) 能够检测出显著**误差, 并做出反应。
注1: 在不考虑示值误差的情况下, 等于或小于一个分度值(1d) 的**误差是允许的。
注2: 检测**过程中不允许出现黑屏、 死机等中断或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反应, 但允许出现报警等
不影响工作的提醒类形式的反应。
5. 1. 12 运行速度
正常称量时, 为克服行驶车辆动态条件下带来较大误差的影响, 车辆应以大于0km/h, 且不大于5km/h
的速度匀速通过。 当**出运行速度或变速(加速/减速) 通过可能导致称量结果产生过大的相对误差时,
车载式汽车轴重仪轴重仪应不显示(打印) 示值或有**的提示信息。 。
4.2 5.2 通用技术要求
5. 2. 1 使用适用性
车载式汽车轴重仪应适用于各种预期称量的车辆。
称量时应**止承载器的水平移动和上下窜动。
5. 2. 2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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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式汽车轴重仪结构设计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结构设计应合理, 机械特性应能满足计量性能和其使用**要求;
b) 结构设计合适, 仪表设备安装位置, 应便于检验、 检测和**换。
5.2.3 软件要求
**用检测车上安装的相关软件, 即关键的测量特性、 测量数据和保存或传输重要计量参数的软件,
被认为是车载称重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
5. 2. 3. 1 **止意外或恶意修改
PC机的相关软件应能足以**止意外或恶意修改。
如果不能通过使用通用软件工具对车载称重相关软件中所有数据、 参数、 变量值等进行修改, 则认
为得到了**保护。
5. 2. 3. 2 不受关联软件影响
若存在除计量功能外执行其他功能的关联软件, 计量功能相关软件应能被识别且不应受关联软件的
影响。
关联软件与计量功能相关软件是通过软件接口进行通讯, 如果软件接口满足下列要求则认为其具有
保护性:
a) 只有被定义和允许的参数、 功能和数据可以经该接口进行交换;
b) 没有**部分能通过其他连接进行信息交换。
注: 软件接口是计量功能相关软件的一部分, 使用者绕过保护性接口的操作被认为是一种违法行
为。
5. 2. 3. 3 **欺骗性使用
车载式汽车轴重仪不应有**便于欺骗性使用的特征。 不能发生不易察觉, 但又可能影响或**计
量性能和正常功能的偶然失调。
对**可能改变计量性能和称量结果的控制装置, 均应采取**护措施(设置访问权限) 。
5. 2. 4 零点装置
车载式汽车轴重仪应配备零点跟踪装置和置零装置, 置零装置可以是半自动置零装置或自动置零装
置。
每一项试验项目前, 应使用置零装置调整车载式汽车轴重仪, 使其尽可能接近实际零点。 在这一试
验项目期间不再重**调整轴重仪, 出现显著增差需要置零的情况除外。
5. 2. 5 接口
车载式汽车轴重仪应配有通讯接口, 它可配备与外部设备联接的接口, 使用接口时, 应保持正常无
误地工作, **计量性能不受影响。
5. 2. 6 预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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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式汽车轴重仪在预热期间, 应无示值显示或不传输称量称重结果。
5.2.7 安装
试验期间的操作应**车载式汽车轴重仪的承载器与路面**接触。
5.2.8 试验路面
车载式汽车轴重仪的动态试验现场应有一个平直的、 坚硬的、 表面基本水平的路面, 工作区域单边
纵向路面平直长度不得少于被测车辆的两倍车身长度。

包装
车载式汽车轴重仪外协件以及发往客户的散装件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要求。 对备份件包装时,
可根据产品各部分的特性、 形状、 大小和精密程度采用不同的分体包装方法。 系统中已安装好的设备,
要固定牢靠, 并有减震和**晃动措施。
整车验收合格后, 应随同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 合格证、 装箱清单等相关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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